【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一、前言
二、被残酷迫害而离世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三、被迫害致残及致精神病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四、被非法判刑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五、被非法劳教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九、结语
二、被残酷迫害而离世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三、被迫害致残及致精神病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四、被非法判刑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五、被非法劳教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九、结语
一、前言
吉林省辉南县地处省南部,属于半山区县,当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在神州大地洪传后,通过人传人,心传心,迅速在辉南县传开,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那时,辉南县的炼功点传遍全县,许多有缘人纷纷入道得法,找到了人生真谛,明白了返本归真的生命真正意义,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一股纯正、善良、祥和的清风……
然而,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心生妒嫉,容不了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致使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已证实至少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更发生了惨绝人寰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罪恶。
十三年来,辉南县政法委、“六一零”与省政法委、“六一零”沆瀣一气,直接操控公安国保、派出所、协警、街道、单位等,监视、绑架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一直操纵公检法司等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
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底,据不完全统计,辉南县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二人瘫痪致残;一人精神失常;六人被枉法判刑;被非法劳教六十余人次;被绑架人数达八十余人次;被强制洗脑二十余人次;被劫持关押拘留所看守所八十余人次;三人被开除工作;直接经济损失达二百余万元;被骚扰者无数……
本篇想从综述辉南法轮功学员十三年来所遭受的迫害,能让辉南的人们了解身边的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唤醒人们的正义与良知,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二、被残酷迫害而离世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十三年来,仅辉南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残酷迫害而离世。有的是在劳教所、监狱、看守所的长期酷刑折磨后死去;有的是在遭绑架、骚扰和恐吓及巨大压力中郁郁而终。
1、曹永繁,女,五十一岁,辉南县金川镇永丰村村民。
二零零零年十月,曹永繁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当时有四五个便衣拦住曹永繁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然后让她骂大法师父,被曹拒绝,这几个便衣拽着她的头发,连打带踢的把她拖上了警车,送到了昌平看守所。在那里,他们非法审讯,打骂曹永繁。有一个便衣连打了二十多个嘴巴,曹昏倒在地,他们连喊带叫把她弄醒,他们才离开。至此被打后,导致曹永繁开始经常性头痛。
曹永繁被遣返回本县看守所后,又遭到了五十六天的关押迫害,接着被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三年。在那里因不放弃证实大法曾多次遭到了那里的管教人员的打骂迫害。管教指派那里的邪悟人员看管,不许她和任何人接触说话,管教还让多次被劳教的盗窃犯看管。盗窃犯为了能多减刑期经常对曹拳打脚踢,任意打骂,管教看见也不制止。
曹永繁回家后,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在讲真相时,被恶意构陷遭到绑架,并非法劳教二年。她在被迫害期间,身体超负荷的劳动,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又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身体一天天消瘦。后来经医院诊断是宫颈癌。在保外就医期间,曾多次遭到六一零和当地派出所的骚扰,使其居无定所。曹永繁在极度的痛苦和煎熬中与二零一零年十月离开了人世。
曹永繁生前为人热情、善良、爱帮助别人。村里谁家有事,她都去帮忙。平时总有人找她理发,她总是无条件的帮忙。这样的好人就因为炼法轮功却被中共抓捕、关押、劳教、迫害致死。
2、吉林省辉南县六十二岁法轮功学员马世艳,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迫害致皮包骨,前胸和后背都鼓包了,经医院检查是骨癌,监狱把人送回家,给了她家里一千元钱。马世艳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马世艳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但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分别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和二零零四年五月被中共当局非法劳教迫害二年和三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马世艳与叶桂兰、王树兰、李凤琴、孙佰丽等五位法轮功学员打车去辉南县样子哨镇做真相,被一姓周的恶警绑架,关押在朝阳镇北山看守所四个多月,是超期非法关押,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而且不让家属看望。
“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操控法庭于零八年六月十四日非法开庭,马世艳被非法判八年,叶桂兰(六十八岁,教师)被非法判八年,王树兰(六十四岁)被非法判七年,李凤琴(五十八岁)被非法判三年,孙佰丽(五十五岁)被非法判三年。在此期间,家属多次要求放人,各单位相互推托,检察院起诉科靠关系走后门买的科长关秀梅,想要在几个老太太身上立功,放出话说:“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们几个老太太。”五人不服判决,依法上诉,于八月十四日再次开庭,中共法院维持原判。
零八年十一月中旬,马世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黑嘴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因不放弃信仰,马世艳被长期罚站,长达五十多天,造成双腿浮肿,长期让睡硬板床,不让垫褥子,致使其皮包骨,而前胸和后背都鼓包了。参与迫害的有恶警杨曦和犯人史传霞等。奄奄一息的马世艳女士被送回了家。“六一零”指使社保不让给退休金,致使马世艳无钱看病,连生活费都全靠亲友和同修的接济维持生活,最终含冤离世。
三、辉南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及致精神病的案例
辉南县至少有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瘫痪;一人精神失常。案例如下:
1、马世艳,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于零八年十一月中旬被送黑嘴子监狱进行迫害。她不配合迫害,在教育监区被强迫罚站一个月。因迫害而得了骨结核,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如前文所述,已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2、董成芳:女,五十九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三次。在被迫害中导致董成芳双腿瘫痪,无法站立行走,才回到家中。特别是第三次派出所警察强行在地上拖拉,造成了董成芳的腰部腿部严重受损,劳教所拒收,被送回到辉南县看守所十天后,才被送回家所外执行。
3、杨丽华:女,五十岁(农民),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送回辉南县看守所后,被绑在“死人床”上折磨迫害的骨瘦如柴,致精神失常,二十天后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中又被绑架到辉南看守所,迫害中,被打的浑身黑紫色,再次迫害致精神失常,才被送回家中。由于迫害所致,家人的看管,杨丽华这些年中时常出现精神失常症,导致杨丽华无法保证正常的学法炼功。
四、被非法判刑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中共不法人员假借“法律”的名义,干着践踏法律尊严,侵犯人权,执法犯法的勾当;他们采取编织假罪证、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庭审、枉判法轮功学员,致使大量的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已确认,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刑,最重的八年。以下为非法判刑案例:
1、叶桂兰、六十八岁,教师,辉南县朝阳镇居民,曾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又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恶党“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状,现已提前出狱。
2、王树兰、六十四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曾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又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恶党“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被非法判刑八年;现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
3、马世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迫害致皮包骨,经医院检查是骨癌,监狱把人送回家,给了她家里一千元钱。马世艳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4、李凤琴、五十八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
5、孙佰丽、五十五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状,现已提前出狱。
6、慕日春:男,六十一岁,家住金川镇龙湾村北山屯。于二零零零年九月末为证实大法进京上访。被抓捕后遣返本县,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迫害六年。
五、被非法劳教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中共不法人员利用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所谓劳教制度﹙劳教与劳教制度,就中国的宪法与现行法律法规而言是违法的﹚,将大量辉南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长春黑嘴子、朝阳沟、奋进、通化、九台等劳教所非法劳教;遭受狱警及被威逼利诱的劳教人员的包夹、各种非人酷刑刑罚的肉体折磨,野蛮灌食,药物残害,强制洗脑等精神摧残迫害。
在劳教所,五、六把高压电棍同时电击一个人;还让法轮功学员站在水里用电棍电;用塑料管抽打;用牙刷在两手指之间转;用拳打,用脚踢学员的头部、胸部、背部和身体其它部位。使用木棒、电棍、皮带、塑料管等刑具,甚至用打火机烧脚心,用电烙铁烙脚心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实行强制“转化”迫害异常残酷,每天走廊里都是电棍声,惨叫声不断,犯人们都吓坏了,说:“走廊一股烧焦的味。”当时他们对不妥协的学员实行严管。利用犯人“包夹”,互相之间不许说话,不许在一起吃饭,不许串铺位,不许在地上走动,实行早五点到晚八点就寝,坐板十四小时,变相体罚,坐板学习不让炼功,不让闭眼睛,不让盘坐,手必须放到膝盖上,一动也不许动,否则就要遭到毒打,上厕所限制时间。而且不允许接见,不允许同家人通讯联系,不让午休,不让去卖店买东西等等一系列的迫害。事后劳教所所长孟祥林自己说:“手段是有点过份。”
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辉南县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共五十九人次,其中男学员十四人次;女学员四十五人次;十人被非法劳教两次;五人被非法劳教三次:有六十八岁高龄的女学员;他们中有公务员、在职干部、工程师、教师、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在职员工、退休职工、个体户、家庭主妇,农民也有身患绝症因炼法轮功康复者。
整个迫害是自上而下的,辉南县包括县政府、六一零、国保大队、公安局、街道、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看守所等都参与了这一迫害。
1、吕艳红:女,四十七岁(科长,在县城建局质检科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非法劳教三年。九九年七月迫害开始后,吕艳红去省城上访,二十四日去北京上访,九月十六日被恶警绑架。回来后在县看守所关押迫害二十一天。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十月一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
2、迟丽娟:女(在市政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非法劳教三年。
3、叶桂兰:女,六十八岁,退休教师,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
4、王树兰:女,六十四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曾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5、马世艳:女(在饮食服务公司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四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二年和三年。
6、于冬梅:女(在辉南邮电局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
7、李建新:女(在县国税局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非法劳教二年。
8、陈学英:女(挂车厂职工),辉南县朝阳镇居民,非法劳教三年。
9、秦玉章:男(在铁路大修段工作),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六一零绑架到看守所,邪恶之徒在无任何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非法判秦玉章劳教两年半。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送到通化劳教所。但通化劳教所不收,在当晚又回北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五月十一日被送到邪恶的朝阳沟劳教所又被拒收。又送饮马河劳教所也拒收。最后看守所副所长送礼给苇子沟劳教所。秦玉章坚持信仰,苇子沟劳教所就把坚定的大法弟子集中在一起进行迫害,让他们坐板。不许睡觉,让刑事犯二十四小时换班看着,看见谁闭眼睛就用木板毒打,一连十一天每天坐板二十二小时,余下的二小时还要排队去洗手间,实际每天休息不足一小时。直到上边下来检查,才让他们睡觉。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秦玉章被转到朝阳沟劳教所七大队。
10、潘玉兰:女(个体),五十一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四日,在磐石县发真相资料,被磐石县江南乡新民村治保主任诬告,被江南乡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11、赵福祥:男(梅河监狱工作)四十九岁,被非法劳教二次。吉林省梅河口市劳改支队劳资科长,大学文凭。
赵福祥二零零零年七月因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而被绑架,送回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北山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单位非法开除了工作和党籍。
二零零三年五月,他在讲真相时被恶警绑架,被打得满身都是伤,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恶警不分昼夜对他进行酷刑折磨,他身体遭到了严重的迫害。两次劳教迫害加上被停止了工作,给赵福祥的经济生活上造成了近四十万元的巨大损失。
12、刘凤武:男,五十二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非法劳教二年、加期二个月,超期七十天。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炼法轮大法后,多年的胃病不治而愈。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在家中被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公安局恶警胡国新跳进院内强行绑架(妻子已被非法抓捕),被恶警带到朝阳镇公安局政保科。政法委书记赵连勇说:只要你表态不炼法轮功就放你回家。恶警让出卖别的同修,还逼问他是不是头。 “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赵连勇一伙,伙同辉南县电视台造假,把从街上摘回的大法条幅,叠的高高一摞,说是在刘凤武家收到的,录像后,在辉南县新闻播放。赵连勇骗他的下属说:刘凤武是在外面发真相被抓的。他身边的人多数都不知道刘凤武是在家里被绑架的。赵连勇又用诱骗的方式告诉刘凤武:你吃饭吧,过了正月十五就放你回家,两个人怎么也得放一个回家照顾孩子。刘凤武的妻子发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而刘凤武也被劳教两年,送到长春苇子沟劳教所。家里只剩下两个上学的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小学)和一个年过八旬的老母亲,失去了经济来源,只靠姐姐帮助来勉强度日。父母被抓,给两个孩子造成了严重伤害,学习成绩下降,萎靡不振,同龄孩子享有的欢乐,他们没有了,在他们脸上看到的只是愁容,八旬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
政保科办案人叫蔡景阳,他为了凑证据,把非法收走的《转法轮》和《明慧周刊》拆成单张,每一页算一份传单,用蔡景阳的话说:你就是零口供,一点事没有,也得弄你二年。这样当晚,刘凤武被送到朝阳镇北山看守所。从进看守所刘凤武就绝食抗议被非法抓捕关押,被看守所庞所长外号“庞大虎”,绑在“死人床”上,在“死人床”上一直戴手铐脚镣。绝食期间,被看守所所长庞某领着七八个人强行插胃管灌盐水。因不配合邪恶,庞某用扳手撬牙齿,打下巴,把下巴打成了黑色。就这样,恶警将刘凤武绑在“死人床”上四十九天,刘凤武被折磨得身体虚弱,脱肛,从“死人床”上放下来后,刘凤武一直戴着脚镣。这期间看守所没有采取任何医疗措施,后期经过炼功,很快恢复了健康,连看守所的警察都说是奇迹。
恶人在无任何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非法劳教刘凤武二年,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送到通化劳教所。但通化劳教所不收,在当晚刘凤武又被送回北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五月十一日,刘凤武被送到朝阳沟劳教所,又被拒收,又送饮马河劳教所,也拒收。最后看守所副所长送礼,刘凤武被送到苇子沟劳教所。
刘凤武坚持信仰,不“转化”,苇子沟劳教所就把坚定的大法弟子集中在一起进行迫害,让他们坐板。不许睡觉,让刑事犯二十四小时换班看着,看见谁闭眼睛就用木板毒打,一连十一天每天坐板二十二小时,余下的二小时还要排队去洗手间,实际每天休息不足一小时,吃的菜汤上面漂着很多虫子,每顿吃饭时间一般都不超过五至六分钟,还不让吃饱。直到上边下来检查,才让他们睡觉。一个月以后,又强迫他们出劳工,用编织袋背土垫操场,让普犯装土,大法弟子背袋子,每袋土都一百多斤,背起来还要一路小跑,一个跟着一个跑,跟不上就打,半天下来,法轮功学员们的脚都打泡了,肌肉全部拉伤,晚上还要坐板到十二点。
在一次所谓的攻坚战中(把“转化”坚定的大法弟子叫“攻坚战”)把坚定的大法弟子一个一个的拉出去迫害,白山的孙长平被普犯王爽和秦光明等用小号的角钢门夹小腿,几个月后,孙长平还要扶着墙才能走路。
因刘凤武不“转化”,从入所一直到转所,恶所长一直不让刘凤武的家人接见,连最起码的生活用品都全靠同修接济。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刘凤武被转到朝阳沟劳教所。在朝阳沟劳教所五大队洗脑一周,分到了六大队。六大队是农业大队,副队李东波很邪恶,在这里每名大法弟子都由包夹二十四小时跟随,还要超强度出奴工,有时工作时间长达十七至十八个小时,没有活的时候,大法弟子晚上坐板要到十二点,才能休息,早上五点起床。
零三年秋,六大队解体,刘凤武被分到二大队一中队,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加期二个月,超期七十天后,还不放人,刘凤武绝食抗议超期关押。家人知道后,马上几次找到吉林省辉南县“六一零”赵连勇,质问他为何不给超期的刘凤武签字?赵连勇百般推托。其家人后又多次到赵连勇的办公室和家里要求签字。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六一零办公室”赵连勇在刘凤武家人面前无条件的签了字。刘凤武于零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正念回家。
13、夏广莉:女,五十七岁,(原血栓医院职工)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因去农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辉南县六一零恶警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三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14、徐君:女(在电业知青厂工作),家住辉南县朝阳镇。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因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辉南县六一零等绑架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15、张静媛:女(在电业知青厂工作),家住辉南县朝阳镇。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因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辉南县六一零等绑架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16、王淑兰:女,家住辉南县朝阳镇。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因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辉南县六一零等绑架,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王淑兰因血压高而被劳教所拒收、回来后,六一零不放人,关押在县看守所迫害。
17、朱淑清:女(朝阳镇居民),今年六十二岁、家住辉南县朝阳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因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辉南县六一零等绑架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朱淑清从一九九二年四十二岁开始患有肝病、心脏病神经衰弱、腰椎骨质增生、妇科病等多种疾病缠身,久治不愈。一九九八年六月喜得大法后,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心灵得到净化,身体多种疾病不治自愈;家里人看到法轮功的威力和神功奇效,无比高兴。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共遭受四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晚上,朱淑清去北京证实法,被梅河口火车站警察劫持回来。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刚打出横幅,就被天安门警察绑架,押运到河北省严庆看守所关押;迫害三天后,又送到石家庄公安局分流到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看守所关押迫害,七月底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朱淑清等十几人一起到北京天安门扯横幅“还师父清白”,喊口号、证实法,便衣恶警抓学员;警车上两个警察忙不过来,抓到车上,朱淑清从车窗跳出去证实法,恶警抓回来,朱淑清又跑出去两次证实法;广场上人山人海都是来自各地证实法的学员;朱淑清看到证实法的壮观,天安门广场上十多辆警车来回抓送学员,拖的拖、拽的拽、打的打,打得学员头破血流、满地是血、揪头发、鞋和物品到处都是。恶警真是没有人性,不把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当人。那天广场上抓走学员一万人以上,朱淑清被抓后押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迫害九天,然后被本地驻京办事处警察带回本地看守所关押迫害五十天,被非法劳教迫害三年。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提前回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朱淑清和同修四人到乡下发真相资料,被人诬告,被辉南县六一零恶警绑架的看守所迫害三十五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黑嘴子劳教所里有严管班、恶警、帮教不让睡觉、不让坐下吃饭和休息,一天到晚邪恶帮教轮流“转化”学员,一天站到半夜十二点后才让睡觉;天气凉了,身体还没等暖和过来,又到五点起床了。这样的迫害实在是残酷令人难以承受。但是朱淑清的心不变,一直在法上,(背着管教能看到手抄《转法轮》和各地讲法经文)。恶警又把朱淑清关进严管班迫害,朱淑清看得手抄经文被恶警收去不给她就罢工,岳科长带领恶警一起连踢带打,由于朱淑清经常炼功;她经常被关进严管班迫害。所外帮教组多次来“转化”,花言巧语也蒙骗不了朱淑清。
朱淑清就是用正念,不配合邪恶的迫害,又被加期迫害二十五天。朱淑清带过手铐,身体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疾病满身、生不如死,在黑窝里被迫害了二年零四个月,在身心的健康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朱淑清 “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18、董赛云:女(深圳居民),非法劳教一年,现居住辉南县朝阳镇。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吉林省辉南县大法弟子董赛云遭绑架。现经查实,六月三日,恶警绑架了大法弟子董赛云后,邪警在其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收走了家用笔记本电脑和大法书以及二部手机、MP3、录音机、存单等物品,另外在衣服里有七千元的现金被不法恶警拿走,现在其它物品都已返还,而七千元现金无人认帐,恶警想要结案,找董赛云和弟弟签字,因搜查时二人都不在场,也不知道到底抢走了多少东西,二人都没签字。董赛云被非法劳教一年。
19、潘凤琴:女,五十九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委主任诬告,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20、刘凤艳:女,六十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正在自家超市看孙子的大法弟子刘凤艳,并以从家中翻出了几本法轮功的书为由,将刘凤艳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国保大队警察张云武和王东明伪造证据,将刘凤艳非法劳教一年,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违反法律规定不让接见。同时劳教所还利用所谓的帮教人员迷惑法轮功学员。
21、黄慧君:女,辉南镇退休教师,辉南县辉南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被强行绑架后劳教迫害三年。
22、董光文:男,四十八岁,(原金川镇中心校副校长)被非法劳教二次、加期一年。
董光文从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三个月后身体上十几年的顽疾消失,身心变得宁静、豁达与泰然,家庭和睦,工作上勤勤恳恳。七月二十日以后,谎言打破了宁静,董光文坚守信仰,于二零零零年九月末为证实大法进京上访。被抓捕后遣返本县,诬判劳教三年。回来后在向单位同事讲真相时被领导李继清诬告,再次诬定劳教二年。两次都是被强制执行劳教并且在劳教所里遭遇了严重的迫害。
九台劳教所,二零零二年三月份,开始采用的手段邪恶至极。恶警用电棍电、全身灌水、身上盖上塑料布、用皮带抽。两名恶警轮流抽、由四个犯人摁住手脚,恶警踩大法弟子的头。法轮功学员全身被打成重伤,脸被打变形。迫害地点是一大队恶警办公室、水房。当晚董光文被七八个恶警犯人按到地上扒光衣裤进行毒打,同时用三根电棍电击脸部、背部和腋下。导致董光文被迫害的趴在床上十几天。二零零四年的四月,吉林省六一零非法组织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令,管理科长郑海令指使各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送入小号(禁闭)。在小号里每顿饭仅二两发糕,和盐水菜汤,每天被铐住双手坐在铁笼子里,体罚迫害长达十六、七个小时。遭受严重迫害的有董光文、周俊柱、刘广智、赵礼堂等十人。
第二次劳教时,在朝阳沟劳教所刚被领到“教育队”,就上来一帮恶警开始拳打脚踢逼迫放弃信仰,董光文坚决抵制后被关进小号迫害七天。
在通化劳教所,二零零一年七月,董光文和董操二人仅因联名上书有关部门,控告孙建富管教和胡忠实政委合伙采用流氓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便被处罚加期六个月,并秘密转送吉林市劳教所。后来又被转到九台劳教所。九台劳教所执行所谓的上级文件,非法超期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以来,其中之一董光文被九台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同时还有:刘光荣(吉林市)、白瑞松(德惠)、姜威(吉林市)、郭延祥(九台)等三十多名。二零零四年的四月,省六一零非法组织又下达了迫害令,九台劳教所传达了迫害计划,先后把几个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转所迫害,其中董光文被转到白山劳教所迫害,同时又给加期三个月。
同时,董光文及其家人还遭遇了其它方面的迫害:
(一)非法拘留迫害:教育局用免职相要挟,责令单位逼写“保证书”,结果董光文写了一份证实大法的文章,单位报到镇政府。镇政府组织了各方面人员来所谓的做工作“劝写”保证书,在无效的情况下,直接指令派出所进行拘留迫害,并召开会议下令免去领导职务。由于受“文革”阴影的影响,家人十分害怕,不知所措,无可奈何的只能强制自己的亲人,留下了遗憾!
(二)经济迫害:非法罚款五千元,家属交不上罚款,当时单位领导薛娟非法克扣上班应得的一个月工资。而且单位不断上门逼迫家人交罚款。这些年的迫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左右。
(三)家人受牵连所遭受的迫害:1、其岳父受打击后离世;2、被抄家加上单位上门索要罚款,家里妻儿受牵连迫害回岳父家暂住,(当时他们说:政策是“家破人不亡就行”);3、其父亲受打击病情加剧,而且当地治保半夜敲门向父母敲诈索要罚款;4、家里父母在董光文被劳教期间,又遭到坏人的诈骗;5、双方姊妹在恐怖担惊受怕中牵挂着。
(四)回单位后,受所谓的上级政策指令,单位继续参与了歧视、孤立、监视、恐吓的“文革”式迫害。被安排拖大厅,扫楼梯,看门卫等杂活。
(五)回来后经常受到骚扰:找谈话;找签字;国保到家检查电脑;县六一零要挟去洗脑班所谓的学习等等。
23、张静波:男,五十九岁(农民)家住高集岗乡,被非法劳教三年。张静波于九六年得法。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余天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被当地勒索万余元,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并非法劳教三年。
24、刘玉霞:女(农民)五十七岁,家住高集岗乡,被非法劳教三年。刘玉霞于九六年得法。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余天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被当地勒索万余元,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并非法劳教三年。
25、王正花:女,五十三岁(农民)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劳动,做奴工。并且遭到强迫转化的迫害。同时劳教所还利用所谓的帮教人员迷惑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并且给本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迫害。
26、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赵学成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当地派出所送县拘留所迫害。在里面被其他犯人打得不敢直腰。疼痛一个多月。家人姐夫被勒索保金五千元,当地政府又罚款二千元后,才放回家。在二零一零年,因为被人构陷,被非法劳教二年(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拒收所外执行)。在县看守所,遭到了国保警察的电击迫害和刑讯逼供。 迫害期间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并且给本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迫害。
27、李广梅:家住姚家岗村。女(教师)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里李广梅亲身经历了在饮食、强迫进行劳动、压制言论、剥夺睡眠、虐待体罚等各方面的迫害。最严重的是强制放弃信仰的迫害,劳教所为了达到上级要求的所谓的转化率,残暴的迫害大法修炼者。
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劳动,做奴工。并且遭到强迫转化的迫害。同时劳教所还利用所谓的帮教人员迷惑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迫害期间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并且给本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压力。
28、李满芬:女,四十七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劳教二年,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回家。二零零八年在讲真相中被绑架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九年正月回家。
29、曹永繁:女,五十一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劳教二年。二零零六年七月在讲真相中被绑架劳教二年,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保外就医回家。
30、董成芳:女,五十九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三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劳教三年,因迫害身体不好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保外就医回家。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中被绑架劳教三年,因迫害身体不好保外就医回家。二零零六年七月在讲真相中被绑架劳教三年。当时派出所警察强行在地上拖捞,造成了董成芳的腰部严重受损,劳教所拒收,被送回到辉南县看守所十天后送回家所外执行。
31、张亚梅:女,四十五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被绑架劳教二年,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回家。二零零六年七月在家中被绑架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回家。
32、徐桂芳:女,五十四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劳教三年,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回家。二零零七年三月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劳教二年,并加期五天,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回家。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在县“六一零”的指使下,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月末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徐桂芳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便衣劫持,他们逼迫徐桂芳辱骂师父被拒绝。他们就拽着头发强行拖上警车,送往北京昌平看守所。在那里他们不让睡觉不让吃饭轮流审讯,连打带踢迫害至深夜。第二天关在看守所男号里的铁笼里。后来被遣返回本县看守所迫害五十六天、又被送往长春劳教所四大队非法劳教三年。到了劳教所,就被强迫剪掉头发,不准和任何人接触说话。有大队长指派那些邪悟人员讲歪理邪说,念诽谤大法的文章,强迫写“五书”,不写的就不让睡觉、体罚、拳打脚踢、抽耳光、用电棍电等各种迫害。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那里的奴工迫害很是严重,每天劳动时间长达十八个小时,有时还加班。那里的劳动项目主要是折书页子,每人定量完不成就加班。二零零一年六月徐桂芳写了声明,当天她们就开始迫害,拳打脚踢,大喊大叫,使用电棍迫害。
在零七年的三月,在通化朝阳林场,因向世人讲真相被坏人构陷。金川镇派出所前任所长杨焕勤带十多人到朝阳林场绑架徐桂芳,当时徐桂芳丈夫上前阻止,遭到他们的恐吓。徐桂芳被送到本县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又被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送徐桂芳去劳教所的有一个史姓的管教和当地警察管清泉。到劳教所在体检时,因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那两个警察给杨焕勤打电话问怎么办,杨说,不能放回来,要想办法把她留下,放她回来等于放虎归山等等的话。就这样劳教所的大夫让他们带徐桂芳去中日联谊医院检查。诊断书拿回来后,劳教所拒收。这时已是下午三点多了,管教也快下班了,他们还是不放回家。
夜班一个郭姓大夫上班后,他们就开始密谋如何留下徐桂芳。然后又带徐桂芳去中日联谊医院从新检查开诊断,那里的大夫都下班了,没人管。他们又把徐桂芳带回劳教所,就和那个郭大夫密商,郭大夫违背劳教所的规定私自做主,把徐桂芳留在劳教所做无偿的奴工。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不写“思想汇报”加期,不穿劳教衣服不让和家人见面,不干活的加期。在零八年的六月,劳教所来了检查团,管教让所有劳教人员都下楼跳舞,徐桂芳和几个学员没有参加,回楼后,大队长关薇就卷起蓝皮的厚书猛打徐桂芳的头部。
在七月的一天,是张姓队长值班,清晨起床,徐桂芳站在窗前背对着门,想让自己静一会,大队长张桂梅走近徐桂芳就说炼功了,气势汹汹的进行打骂迫害。等到他们都上班后,张又把早上的事告诉给了管教,徐桂芳又遭到了一顿拳打脚踢的迫害。在零九年三月到期时,因徐桂芳拒写“思想汇报”,加了五天期,才放徐桂芳回家。
在零九年八月的一天,徐桂芳正在家干活,被当地派出所的人绑架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十多天后,才放回家。
徐桂芳母亲因为女儿被绑架,日夜担惊受怕,在徐桂芳被绑架后四个月就去世了,留下了深深的痛苦和遗憾。在徐桂芳被劳教期间,金川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经常上家骚扰,管她的丈夫要钱,还要没收口粮田,还逼其丈夫交出房照……给她的丈夫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徐桂芳回家后八个月,丈夫也在迫害中离开人世。中共这些年对信仰自由的迫害,给家庭以及亲人、朋友造成了巨大的无法挽回的痛苦和伤害。并且给本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前所未有的迫害。
33、夏广林:男,出生于一九五六年,中专学历,职务:板石河胜利发电站站长。非法劳教三年。
夏广林一九九八年五月初修炼法轮大法。当时身体有五种病(冠心病、类风湿、气管炎、胃溃疡、痔疮)炼法轮功后,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要求做个好人,身体恢复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到省城上访,二十四日到北京上访。九月二十四日,在北京被绑架。在本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单位停发工资。单位被罚款二千元。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十月一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个人被罚款二千五百元,负担路费二千元。回来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单位停发工资三年。
在通化市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劳动,做奴工。在朝阳沟劳教所非法法关押期间,强迫转化,用坐小凳子来体罚,每天十五个小时。在身体长疥腐烂下,双手被吊起,双脚被浇水,两名劳教人员和几名恶警进行电击迫害,强迫“转化”。第二次,五名恶警在他身体长疥腐烂的情况下,对他的头部进行电击。
34、刘景林:男,五十七岁(退役军人在家务农)。家住辉南县样子哨镇。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非法劳教,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二年。
35、崔红军:男,四十九岁(农民)。非法劳教二次。家住辉南县样子哨镇。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非法劳教,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拒收,被送回家所外执行二年。第二次,崔红军正在工地干活,被当地派出所强行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现在转到长春奋进劳教所。
36、陶秀文:女(五十多岁),家住楼街乡。二零零九年五月初在家炼功时被检察院带走,被绑架到看守所劳教一年。
37、周桂芝:女,五十多岁,家住金川镇哈砬子村。只因在家中翻出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
38、杜俊芝:女,五十多岁,家住金川镇哈砬子村。只因在家中翻出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两年半。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十三年来,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直接操控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当地派出所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至少绑架法轮功学员八十多人次,非法关押于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等地;非法拘禁洗脑班至少二十多人次。国保警察行恶已黑社会化。
在迫害初期的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的高峰期,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动用辖区包括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以及公检法司等全社会资源,大肆、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直接操控下,沦为黑社会化组织,不讲法律、不出示任何手续、文件可以随意的骚扰法轮功学员。
仅举一例可见一斑: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正在自家超市看孙子的大法弟子刘凤艳,并以从家中翻出了几本法轮功的书为由,将刘凤艳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国保大队警察张云武和王东明伪造证据,将刘凤艳非法劳教一年,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洗脑”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迫害手段。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牢房。辉南县政法委、“六一零”,紧跟上级指令,非法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本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遭非法拘禁、强制洗脑迫害,至少有二十多人次。这些只是按照“真、善、忍”宇宙原则修炼法轮功的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无辜关押于洗脑班,短的一天,长的一个月。
洗脑班其迫害手段:对拒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罚站、罚走、罚跪、冬天罚冻、夏天曝晒、雨淋、开水烫、烟熏、暴力毒打、野蛮灌食灌药、捆住双手站在草地或垃圾堆旁喂蚊子、用绳子或铁铐子长时间吊铐和反背吊铐、电棍电等等残忍手段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洗脑班精神虐杀手段:
(一)利用“亲情”胁迫转化:骨肉、夫妻亲情被江氏集团作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手段,洗脑班不仅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要求巨额罚款,使学员和家属承受莫大的精神压力,造成无数家庭破碎,又发动家属下跪、离婚作为要挟,制造家属的仇视和不理解。以此作为“攻坚”的“缺口”,强迫学员放弃信仰。
(二)监禁于精神受虐的环境:洗脑班的外在环境给法轮功学员制造精神上的恐怖和压迫,如:洗脑班四周的围墙三米多高,走廊上的铁门、铁栅栏全封死、窗全用钢筋焊牢,铁门用大铁锁锁着,里面的设施与监狱一样。写满恶毒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标语的黑房,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逼迫学员二十四小时反复不停地观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洗脑班还设有禁闭室。被关禁闭者只准早、晚开一次铁门洗漱,有时甚至几天不开门。扬言如不放弃信仰,就送劳教所,不经审判就判刑。
(三)伪善:伪善是洗脑班和劳教所普遍采用的手段。据曾被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讲,所谓“关爱”背后的目的是在了解每个学员的心理动态、修炼深浅程度,然后针对不同思想类型的人采取不同的办法,分门别类做“转化”。
(四)利用被洗脑的学员转化他人:洗脑班有计划的强迫被洗脑的学员昧着良心参与转化其他学员,这是洗脑手段中最残酷的一个环节,当他们清醒过来时,无限的痛悔使其对自己能否继续坚持信仰失去信心。据关押于所谓“法制教育所”的法轮功学员揭露,该洗脑班头目曾说“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了。”可见洗脑指令的残酷:将人性扭曲,彻底推向恶的一面。
(五)长时间剥夺睡眠。
辉南县绑架到洗脑班学员案例:
1、马世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刘凤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3、邵芳兰:女,辉南县辉南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4、潘姐: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5、刘凤武:男,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6、叶桂兰: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7、夏广莉: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8、吕艳红: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9、闫培珍:女,七十一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10、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
11、刘景林:家住辉南县样子哨镇,被绑架到洗脑班两次。第一次,“刘”正在家打着吊针,被派出所强行绑架到通化洗脑班,拒收后被送回。第二次,被强行送到长春市洗脑班。在那里强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强制上课,坐板、罚站等迫害大法学员。
12、王秀兰: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女,六十九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3、董成文:家住金川镇永丰村,男,五十二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4徐桂芳: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在零九年八月的一天她正在家干活,被当地派出所的人强行绑架送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十多天。
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李祥:辉南县朝阳镇居民。男(个体)(看守所关押迫害)
2、杜玲: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3、冯丽嫒:辉南县朝阳镇居民。女,个体,被看守所关押迫害。
4、庞增苗: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部份法轮功学员经济损失案例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一百八十余万元。其中:法轮功学员有三名被开除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抢劫钱物、敲诈勒索、罚款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而实际情况远远不止这些案例;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远不止这一百八十余万元。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一直奉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政策。致使这些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各阶层的社会精英长期被无辜关押于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甚至被迫害致死,就经济层面而言,不仅仅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整个社会造成的无形的经济损失都是无法估量的。
辉南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统计:
1、赵福祥:先后两次劳教迫害,回来后被开除工职。造成经济损失近四十万元;
2、刘凤武:是一个个体户,造成经济损失近五十万元;
3、叶桂兰:被停发工资,造成经济损失近十六万元;
4、李凤琴:在被抄家时,被抄走现金一千多元;
5、马世艳:被停发劳保,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6、朱淑清:劳教两次罚款二万多元
7、夏广林:单位停发工资。单位被罚款二千元。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一日去北京上访,个人被罚款二千五百元,负担路费二千元。回来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单位停发工资三年。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8、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赵学成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家人姐夫被勒索保金五千元,当地政府又罚款二千元。
9、邵芳兰:因到北京上访被罚款四千元。
10、张静波、刘玉霞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余天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被当地勒索一万余元;停发三年工资近五万元。
11、李广梅:女(教师)被非法劳教二年。迫害期间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
12、董光文:被非法罚款五千元,家属交不上罚款,当时单位领导薛娟非法克扣上班应得的一个月工资。而且单位不断上门逼迫家人交罚款。六年的迫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左右。
13、刘景林:两次劳教迫害造成经济损失达六万元。
九、结语
在人类的历史上,任何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十三年的腥风血雨的迫害,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凶恶、残暴。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功﹚,打掉的是人类仅存的一点道德良知,让人类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从而毁灭人类。而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却把它自己打倒了,正走向最后的灭亡。
法轮大法﹙法轮功﹚,已传向西方,以势不可挡的洪势传遍全世界各地。让世人见证了法轮大法是正法,见证了法轮大法佛法的威力!
而面对中共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坚持讲真相、反迫害,不畏生死救度世人的壮举,唤醒了众多被中共谎言蒙骗了的世人与众生,一亿二千多万人三退大潮,不仅使一亿多人选择了美好的未来,更证实了正信的力量能使人心向善;也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的慈悲之心。见证了法轮功学员了悟了人生真谛后,从法轮大法中修炼出的金刚不动的坚如磐石的坚定信念,是任何力量都动摇不了的!
可贵的中国人啊!在这历史巨变、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守住善念,分清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站在正义、善良的一边,为自己的生命负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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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之五】评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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