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目录
前言
第1章 善恶选择
1、1万6千元一条命
2、谁是骨干分子?
3、1999年10月
4、上访中失望
第2章 欺世谎言
1、法律在说谎
2、610
3、用“恶魔”两字也无法道尽
4、迫害升级
5、玉林之痛
第3章 “转化”黑幕
1、“仁至义尽的说服教育”
2、洗脑班迫害
3、张成军的“手术室”
4、北海市戒毒所
5、“连轴转”迫害
第4章 劳教与判刑
1、数说劳教迫害
2、蒙难在广西女所
3、数说判刑迫害
第5章 谁在害怕?
1、律法的抗争
第6章 惊心
1、数说广西13年迫害
2、祛病有神迹
3、广西倍数
4、报应
劝君还
附录
前言
第1章 善恶选择
1、1万6千元一条命
2、谁是骨干分子?
3、1999年10月
4、上访中失望
第2章 欺世谎言
1、法律在说谎
2、610
3、用“恶魔”两字也无法道尽
4、迫害升级
5、玉林之痛
第3章 “转化”黑幕
1、“仁至义尽的说服教育”
2、洗脑班迫害
3、张成军的“手术室”
4、北海市戒毒所
5、“连轴转”迫害
第4章 劳教与判刑
1、数说劳教迫害
2、蒙难在广西女所
3、数说判刑迫害
第5章 谁在害怕?
1、律法的抗争
第6章 惊心
1、数说广西13年迫害
2、祛病有神迹
3、广西倍数
4、报应
劝君还
附录
前言
感谢你阅读本报告,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无论你的信仰是什么,你都是我们期待的法官,我们期待你对这份报告所陈述的迫害事实做出良心审判。
本调查报告汇总的主要是广西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件,而全中国相关的、更严重的迫害事件,本报告并没有更多涉及。但是,发生在广西之外的那些迫害事件,尤其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等地,比广西的情况严重许多倍!
这些迫害事实被中共广西当局、以及中共中央当局刻意掩盖。更甚者,在当今中国,这些暴徒不仅逍遥法外,而且还因为施行迫害而升官发财。
纳粹的罪恶已经在世界人民面前完全曝光出来了,并在纽伦堡被历史审判,今天,中共犯下的罪恶依然被其严密掩盖着,封锁着,企图蒙混过关逃避历史审判。人类世界是有道德标准的,而不是以利益来交换。今天,我们将发生在广西的一些迫害事实曝光出来,期待你来审判!芸芸众生的良心审判,将改变世界!
第1章 善恶选择
1、1万6千元一条命
林铁梅是个女孩,1972年出生在博白县这个地方,后来考上北京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但就这样一条美丽的生命却被中共活活虐杀了。对此,当局只给了家属1万6千元了事。
2002年10月1日,法轮功学员林铁梅因到北京上访而被博白县610人员直接押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3年。林铁梅被投入广西女子劳教所教育大队,并立即被教育大队长梁素贞、副队长吕登云施行“严管”,包括把林铁梅手脚大字形地用手铐长期扣在床上,吃喝拉撒睡全在上面。面对惨无人道的迫害,林铁梅开始了持续三个多月100多天的绝食抗议。最后因长期灌食和粘胶封嘴,导致林铁梅口部溃烂。那些曾与林铁梅一起被中共当局劳教的同修回忆说,一次洗澡,看到林铁梅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上大部份是被电击的青一块紫一块,仅剩五、六十斤。
2003年12月,劳教所认为林铁梅活不了了,便通知其家人拿3万多元来领人。可是,3万元对于林铁梅家属来说,一时之间,砸锅卖铁也筹不出这么多钱。没钱就不能放人。2004年新年,劳教所在劳教人员中放话出来说林铁梅保外就医了,而实际上却把她关在一间秘密屋子里,施行一种“与世隔绝”式迫害。这间屋子由几个“夹控”守着,外面不让人靠近半步。林铁梅在里面每天都被铐着,不许她睡觉,冬天就坐在木板上,也不给被子。因为长期被“与世隔绝”地铐着,她的手脚后来都变得僵硬不能行走,她的脸、手脚都完全浮肿,手铐深深陷进肉里,身体越来越差,随时都会死去。
2005年10月,经中共劳教所3年的“教育改造”之后,原来身材高挑、美丽健康的北京医学院硕士生,被迫害致无法行走、不成人样。但即使如此林铁梅依然坚信“真善忍”,于是,林铁梅还没走出劳教所,就被中共当局挟持到广西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
广西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是一所地级精神病医院,时任院长叫温益雄,当时负责林铁梅的主治医师叫周雄,相关护士有梁展威、陈文兰、蒋北莲、闵家爱等。虽然当局刻意封锁消息,但林铁梅家人最后还是知道了原本应该释放的女儿被关在这家精神病院里。2005年11月25日,林铁梅家人到医院要求见人,遭到拒绝。2005年12月8日,林铁梅在医院被迫害致死,时年33岁。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称林铁梅“猝死”。
就这样,一条年轻美丽的生命被中共生生迫害死了。
事后,医院不敢面对记者的采访。家属无法接受,拒绝签字火化。博白县政法委、610办公室相关人员为了封堵林铁梅家人之口,多次上门利诱威胁。最后政府说“谁让你家林铁梅炼法轮功,死了算白死”,给了林家一万六千元安抚费了事。
一条生命一万六千元,这就是中共对生命的价值观!
因为炼了法轮功,林铁梅的死,不仅对于梁素贞、吕登云仕途没有丝毫影响,反而成为她们的“政绩”,甚至因为酷刑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效果突出,梁素贞后来还当上了广西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吕登云则成为教育大队大队长。
难道只要有关法轮功,中共就可以任意而为、不讲法律、没有公义?难道只要炼了法轮功,中共就可以随意劳教、肆意虐杀而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甚至反而升迁?
不仅林铁梅,玉林地区、广西地区、全中国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案例。在林铁梅被迫害致死前,广西当地已经有3名法轮功学员在玉林这家退复军人医院死去。
南宁的何玲玲、梁碧燕,北海的张旭、陈晓,防城港的许志萍,河池的唐安妮,钦州的张靖曼……这些曾经与林铁梅一起被关在广西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她们不仅见证了林铁梅在广西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经过,而且她们本身也是被广西女子劳教所重点迫害的对象。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从明慧网共整理出被中共广西当局迫害致死的广西地区30例法轮功学员死亡案例(有关这30位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情况,可查阅“附录1:广西13年迫害致死案例汇总”)。
图1统计结果显示,广西30例死亡案例中,玉林最多,有11人被迫害致死,其次钦州、百色各5例,南宁4例,北海2例。林铁梅是玉林11例死亡案例中的其中1例。 |
图2统计结果显示,在这些被迫害致死案例中,因为胁迫致死(如失去学法炼功环境、持续受到威胁而导致身心被摧残等)有9例,劳教致死7例,审讯致死5例、判刑致死和拘留致死各3例,洗脑班致死2例。 |
这30例被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广西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之前,全都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身体健康,甚至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把绝症都炼好的,但都在中共对法轮功文革式迫害之下去世。
张子强,男,柳州市人,1998年的时候28岁,被查出患了白血病,入住市人民医院,历经多方治疗,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最后被告知,就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现有药物,已没有治愈的希望,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医院建议放弃治疗。1999年1月,张子强回到了家里,医生断言他最多能活一个月。当时的一位法轮功学员是张子强姐姐的同事,听说情况来到他家里,看着奄奄一息的张子强,这位学员给了他一本《转法轮》,告诉他也许大法能挽救他的生命。于是张子强认真学炼法轮功,一星期后,他能从床上坐起,一个月后,能下地走路,半年后,他已经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了。
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没有了公开学法炼功的环境,再加上中共政治高压和舆论造假的胁迫,张子强不敢再修炼法轮功了。看着日益消沉的儿子,本不修炼的母亲多次催促,让他不要放弃,因为母亲非常明白,是法轮功救了他儿子。但很可惜,张子强在中共文革式迫害之下,没把母亲的劝导听进去。2000年9月,张子强因放弃修炼法轮功,白血病再次复发,三个月后不治而亡。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这场迫害,张子强一定还活着,并快乐地炼着法轮功。象张子强这样,因法轮功而治好绝症,但迫于中共文革式迫害淫威而放弃修炼法轮功致死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杨家业,男,钦州灵山县人,身高一米七六,1999年的时候32岁,曾患骨椎癌,多年卧床不能站立,1997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刚开始修炼时打坐都不能坐着,但经过一段时间修炼,完全恢复了健康,行动自如。1999年7月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杨家业通过亲身体会知道,能把自己骨椎癌都炼好的法轮功决非一般的“气功”。
2008年6月30日,杨家业因在大街上播放法轮大法音乐,被灵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梁永深、教导员方道扬绑架,第二天直接劳教二年,送广西第一劳教所迫害,并于2008年11月18日被广西第一劳教所四大队直接迫害致死。当天,杨家业的哥哥和妹妹前往劳教所了解此事,劳教所及中共政法委有关人员给家属施加压力,并在家人未见到杨家业的遗体的情况下,逼迫家属签字同意马上火化,最后家属强烈要求下,才同意于19日上午见尸体,两天后火化。
又一条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中共迫害死了。
谁善谁恶,谁正谁邪,这不一清二楚了吗?
2、谁是骨干分子?
(1)
广西玉林制药厂也算是玉林市当地有名的大厂了,何爱萍只是这个厂的普通女职工,约40岁,既没钱也没权。但就是这样一位普通员工,却因为有一个“玉林地区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名份,在99年7月20日之后,忽然就成为玉林地区重点迫害对象,甚至在时任玉林市委书记、后调任云南省省长李纪恒的大脑中,何爱萍这个名字都是深刻的。
修炼法轮功除了可以为群众带来身体健康之外,更让何爱萍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宁静,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炼法轮功的商人逐渐抛弃了欺骗的手法而开始诚实经商,甚至黑帮成员、瘾君子、小偷也因为炼了法轮功而洗心革面,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这一切,在1999年7月20日之后却被中共打压、诬蔑诽谤、迫害,并由此在中国制造了无数的人间惨剧。
1999年7月19日,中共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随后,玉林市委按照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迅速组建了玉林市防范与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610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韦克义任组长,并设立玉林市610办公室,由时任宣传部长庞汉生任主任,玉林市公安局局长李宏任办公室副主任。
面对“文革”再现,面对这一个权倾玉林的610组织,何爱萍丈夫在害怕与亲情的焦灼中无奈选择了与何爱萍离婚。
何爱萍深知,法轮功的健身功效以及对道德的提升是铁打的事实,就自己认识的玉林铁路系统刘晓鑫和姚南凭两人就是活生生例子。刘晓鑫是玉林铁路系统的职工,40多岁,她在修炼法轮功前身患重疾不能自理,曾在玉林骨科医院治疗,医生说她骨头烂了,做了大手术,修补骨头,背脊缝了36针,住了几个月医院回到家都翻不了身,办了残疾证。1998年玉林铁路俱乐部有了法轮功炼功点,刘晓鑫于是开始了修炼法轮功,几个月后便可以自理。姚南凭是玉林铁路火车站职工,40多岁,患癌症而被医院判了死刑,正在痛苦等死的时候遇到了法轮功,炼法轮功后,药也不吃了,癌症不治而愈。
1999年9月底,何爱萍避开了玉林当局对她的监视,北上北京上访,然后被抓捕,接着被单位开除,房子也被没收,并于2000年被玉林市当局判刑3年。
2002年10月28日,在玉林市第二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时任玉林市检察院代检察长韦国权在报告中说:“批捕”了玉林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何爱萍、副站长卢鼎业、曾盛芳等24人,其中7件17人已起诉到法院,1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韦国权报告”提到的曾盛芳的情况在明慧网上有记录。据明慧网记载,曾盛芳在此之前于2000年到北京上访,被玉林当局从北京抓回后拘留,后因曾盛芳坚持修炼法轮功,并公开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于2001年再次被抓,关在北流看守所,后被玉林中级法院判刑7年。
我们通过明慧网记录到的迫害资料还找到了“韦国权报告”14位中的另一位黎开田。黎开田,广西玉林市兴业县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中共中央迫害法轮功后,黎开田因公开向世人散发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传单而于2001年被玉林市兴业县公安局抓捕,关押在玉林市第二看守所,后被兴业县法院判刑4年,押送广西黎塘监狱迫害。黎开田在黎塘监狱被关押期间,因拒绝“转化”、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黎塘监狱第十二监区狱警蒙文戈、丁进、梁本才等人用电棍长时间电击身体,直至晕死过去。2005年1月,黎开田被释放回家。
除了曾盛芳、黎开田两人,韦国权报告所提14例中的其他被判刑者,因为中共当局的消息封锁,直至目前我们在明慧网公开资料中也找不到。
2002年底,刚从监狱出来没多久的何爱萍因向人民群众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而直接被玉林公安局劳教2年。2005年12月,从劳教所出来不久的何爱萍因继续向人民群众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又被抓捕,并因此于2007年被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判有期徒刑9年,现在还关押在广西女子监狱。还原事实真相的合理上访和讲真相是中共最害怕的。
(2)
关海滨,祖籍柳州市,是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干部,原广西自治区法轮功义务辅导站副站长,1999年720期间被当地安全部门控制后,关海滨受到胁迫,要求其上电视表态与法轮功决裂。一条路是与党保持一致,一条路是坚持真相良心!
1999年9月,关海滨冲破各种阻力到北京上访,并因此被广西当局判刑5年,关押在广西黎塘监狱,2005年释放,并被南宁市国税局无理开除。2007年6月27日下午,在时任广西自治区610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振贤授意下,关海滨与妻子徐秀琛在玉林市容县桂南路街中街饭店吃饭时,被广西自治区国家安全局绑架,经过一轮审讯后没发现什么证据,只好将关海滨夫妇释放。8月29日早上,当关海滨在南宁市找工作走到南宁市望州路时,被跟踪至此的南宁兴宁派出所和南宁国保便衣警察绑架到玉林市玉州区第二看守所。
2007年12月13日,玉林市玉洲区法院刑事法庭开庭审判关海滨,主审法官为覃健,由玉洲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华宣读诉讼书,以2005年有人指控关海滨参与法轮功资料点的建设和技术指导为由,一审判关海滨8年刑。为了将关海滨送进监狱,2年前的“莫须有”指控也只好拿出来了。
8年,对于广西自治区610办公室主任张振贤、对于广西当权者来说,在这8年里,大可以放心地不会再看到“顽固的广西自治区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关海滨在大街上出现了。至此,中共眼中所有的“骨干分子”都已经被解决了,没了“骨干分子”的法轮功群众是否也随着消失?
3、1999年10月
但实质上,法轮功根本就没有组织,法轮功修炼者眼中也根本没“骨干分子”。每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是修还是不修,上访还是不上访,如何讲真相,完全都是个人在选择。1999年10月,仅在广西地区,我们通过明慧网就整理到36例在这段时间到北京上访的广西法轮功学员案例。
1999年10月,在明慧网曝光出来的这些上访案例中,分布在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年龄最小12岁,最大80多岁。也有人在10月这一个月内两次到北京上访的,例如玉林市的姚南凭与陈敏清,在1999年10月初北京上访一次,10月底又再次到北京上访。
对于龙启凤一家来说,法轮功是真真切切的救命福音,玉林市铁路系统炼法轮功把癌症炼好的就是他们家的姚南凭。就凭着这个救命福音,无需谁来动员,本着一颗向善之心,1999年10月,已经79岁的龙启凤,与50多岁的儿子姚武生,50多岁的女儿姚湖萍、40多岁的姚南凭,一家四口纷纷到北京上访。
龙启凤大儿子姚武生在1999年720后连续两次到北京上访,两次被劳教,被中共当局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龙启凤大女儿姚湖萍于1999年10月初到北京上访,12月底二次进京上访。2000年年底被桂平派出所关押在桂平戒毒所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后转玉林第二看守所,后押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三年劳教期满又被延期,延期到期后又被其户口所在地武汉武昌白沙洲派出所从广西女子劳教所直接押送武昌杨园洗脑班洗脑迫害四个多月。
2008年2月10日晚十点多,姚湖萍与玉林铁路职工刘晓鑫联袂在玉林柴油机厂发放《九评共产党》资料和张贴真相不干胶,被玉柴保安举报,遭环南派出所抓捕,后刘晓鑫一个月后被中共当局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1年。姚湖萍因证据不足虽被放回,但却遭警察何报宇等人胁迫,要她“转化”,否则判刑。为了躲避迫害,姚湖萍只好带着88岁的老母亲龙启凤于2008年2月底离家出走,至今不知所终。
对于炼法轮功炼好癌症的姚南凭来说,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这是千真万确的。1999年10月初姚南凭到北京上访,被拘留十五天;10月底,姚南凭和母亲龙启凤一起又去北京上访,被玉林看守所关押数月,回来后即被单位开除。2001年,姚南凭被劳教两年,2003年刚从劳教所回来又被劳教三年。2006年5月,刚从劳教所回来的姚南萍到原单位玉林铁路货房给同事张建雄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遭张建雄举报,致姚南萍被南宁铁路法院判有期徒刑五年,押送广西女子监狱迫害。
纷纷而上访,何止龙启凤一家。玉林李小梅家、北海裴业明家、百色廖春形家,这些家庭因为都是全家多人炼法轮功,于是就全家多人一起到北京上访。这些上访家庭,无不因为全家多人修炼法轮功而家庭和睦幸福美满,但都因为中共1999年7月开始的迫害,而历尽坎坷,甚至家破人亡。
图3结果显示,99年10月左右到北京上访的广西法轮功学员中,属于“家庭上访”(也就是一家有好几口同时去上访的)占53%。这些家庭因为都是全家多人炼法轮功,于是就全家多人一起到北京上访。 |
4、上访中失望
从1999年7月至今,13年迫害,具体在广西地区共有多少法轮功学员曾经上访过,直到今天,这个真相依然被中共严密封锁着。所幸有一些案例已经通过明慧网在国际社会上曝光出来,我们从中整理到了105例广西地区法轮功学员的上访案例。
图4统计结果表明,在这些上访案例中,92%都是到北京上访的。 |
图5统计结果表明,迫害13年来,广西地区除贵港、来宾、贺州、梧州外,其它10个地区都被记录到有法轮功学员上访。其中,北海地区最多,占40%,其次玉林,占27%,南宁15%。 |
图6结果显示,属于“个人上访”占57%,“家庭上访”占43%。 |
图7结果显示,“个人上访”数量在1999年低于“家庭上访”数量,但到2000年,“个人上访”则大幅上升,说明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正在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基于个人意愿,以个人行为的方式投入到善意讲真相、揭露中共迫害谎言的洪流中。 |
图8结果显示,参加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各工种,有国家干部、企业干部,也有个体户,有普通职工、退休工人还有农民,有学生也有高校老师和中小学老师,也有艺术家、技术员/工程师,甚至还有警察,可以说是各行各业各工种都有人到北京上访。这说明中共迫害的不是一小部份人,不是某个特定行业,而是所有行业、整个社会。 |
但是,来自于各行各业各工种的法轮功学员善意上访并没能唤醒当权者的良心,反而被当权者视为对“党”权威的挑衅,从而对上访者施以各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甚至精神洗脑。
图9统计结果表明,上访的广西法轮功学员中,有57%受到拘留处罚,25%受到劳教处罚,8%遭到非法审讯,6%被中共当局胁迫,4%被判刑,1%被洗脑班迫害。 |
本报告中,“胁迫”指中共当局相关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对其采用抄家、或者经常上门对其进行洗脑班、劳教、判刑威胁,以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的,也就是说,本报告所述“胁迫”指除拘留、劳教、判刑、洗脑班迫害这些强制手段之外的其它手段,例如抄家、恐吓等。
“拘留”指中共当局通过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方式将法轮功学员强制关押在看守所,然后释放,以图达到迫使其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的。也就是说,本报告所述这种“拘留”不同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
“非法审讯”指由警察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拘留所或者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进行审讯,一般时间不超过3天,然后释放,以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的,并不属于司法流程规定的“审讯”环节。
“洗脑班迫害”是中共为了让法轮功修炼者放弃法轮功而特别制造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国家暴力手段,它不用经过审讯、拘留、劳教、或者判刑等法定程序,便可以随时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权利,直接将法轮功学员强制关押在任何地方,例如宾馆、学校、废弃军用基地、戒毒所等等,然后在这个封闭的环境里向法轮功学员灌输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文字与音像资料,外加各种酷刑迫害手段,以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下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
图10统计结果表明,因为上访而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中,受到一个月拘留迫害的案例最多,占47%,其次是拘留15天(半个月),占17%。 |
图11统计结果表明,在因上访而被劳教的案例中,被处以一年至两年劳教的案例最多,共19例,占73%。 |
因为上访受到国家司法机关处罚,从胁迫、审讯、劳教到判刑。但这还不是事情的结束,有相当部份法轮功学员还要受单位处罚,包括开除公职、剥夺受教育机会、经济勒索等等。
图12统计结果表明,因为上访而受到单位开除公职处罚的案例最多,占50%。 |
黄焯桃,男,广西北海外贸冷库机工,妻子梁俊健,儿子黄育龙,全家修炼法轮功,住单位宿舍。2000年2月,黄焯桃一家三口到北京上访,结果全家被关进看守所拘留1个月。黄育龙那年才17岁,公安局因此海勒索学校5千元,学校又向家长要1千元,并强制黄育龙停学。3月14日,黄焯桃一家三口刚从看守所回家不久,家中水管和电线就被单位书记梁昌一、厂长林增钦截断,使得黄焯桃家停电、停水。黄焯桃在后来回忆此事时说道:“15时30分,单位书记梁昌一、厂长林增钦拿钢锯、胶钳,带十多个干部锯断我家水管,剪断电线,使我家停电、停水、停工,单位工不得干,私人工不得干,一年多不发一分生活费。当我到外面做私人工,单位书记梁昌一还开小车到我做工的私人老板处施加压力,老板又停了我的工后,迫使我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失去生活来源。”
黄圆然是广西南宁民族师范学院美术教师,19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将她开除。单位领导为了收回分给黄圆然的住房,实行了断电,并在电表上打上封条。当黄圆然搬家离开校园时,单位领导又不允许黄圆然户口留下,强行扣了2千多元作为逼迫她迁走户口的“押金”,并且通知辖区派出所警察前来接管黄圆然。就这样,黄圆然坐着警车离开了曾经工作过的美丽校园。
一方面不仅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强制惩罚,另一方面还要受到单位的最严厉处理,为什么要赶尽杀绝?法轮功学员的善意上访却被中共当局认为是对其政权的公然对抗,并惨遭种种惨无人道的恶意迫害。
杨珍,女,钦州灵山县人,1999年怀有身孕,因到北京上访而被关在钦州市灵山县看守所,并被中共当局强行打掉胎儿,身体没有完全恢复即被押送广西第一劳教所女子大队(广西女子劳教所前身)劳教。被强行打掉胎儿的杨珍到劳教所后,下身大量出血,极度虚弱,可劳教所仍然不放人,也不给她应有的医疗和休息,一定要她违心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才答应给她一些改善,最后拖了半年多才将杨珍放回家休养。
2000年7月,百色市右江区医院已怀3个月身孕的药剂师陆秋习,因在百色中山桥头广场炼功,被关押在百色市拘留所。虽然是孕妇,但警察却从未把她当成是孕妇,每天半夜“提审”她,不让她休息,且趁百色半夜天气较冷的气候,居然给陆秋习吹冷空调。就这样连续“提审”陆秋习约10天后,致使陆秋习在看守所流产。但即使如此,中共当局非但不放人,还指示拘留所不让其去医院,并将陆秋习转为刑事拘留,继续延长关押,直到2001年4月,判陆秋习劳教2年。
迫害怀有身孕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并想出各种法子下手把胎儿强行打掉,即使用“恶魔”两字也无法道尽其罪恶!
除了因为上访而遭受到迫害之外,还有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虽然没有上访,但因为他们坚持信仰,同样遭受到中共各种残酷迫害。从1999年7月20日到2001年这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我们就从明慧网找到535例广西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其中因为上访而被迫害有105例,其它430例都是因为拒绝向当地政府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而遭受各种迫害,占所有迫害案例的80%。
图13统计结果显示,在这430例拒绝放弃信仰而被迫害的案例中,217名(50%)法轮功学员因此被劳教,53(12%)名法轮功学员因此遭受洗脑班洗脑迫害,37名(9%)法轮功学员因此被判刑。 |
实际上在这段时间被广西劳教所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到底有多少?根据明慧网2004年7月6日发表的《(广西劳教所)非法关押上千人次,大法弟子集体反迫害》一文估计,从2000年到2003年这几年间,被关押在广西第一劳教所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就超过一千人次,而实际上,被劳教的女性法轮功学员更多。就这个数字,已经可以让广西当局建造一所专门关押这些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事实也确实如此,2001年,因为被劳教的法轮功人员太多,于是广西当局从原来广西第一劳教所分出了广西女子劳教所,里面有几个大队就是专门关押女性法轮功学员的。
一个个铁的迫害事实,无不让怀着善意上访的众多法轮功学员为之心寒,也让民众从中看清了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在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上的态度。于是,法轮功学员们开始向民众曝光中共迫害事实,讲真相。
第2章 欺世谎言
1、法律在说谎
法律是用来维护一党利益还是用来维护公平正义?
黄锦春,男,1966年6月生,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法官。身为法官,什么是法,什么样的事情合法,是相当清楚的。看到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所炮制出来的那些“通告、禁止、拥护”,黄锦春无法接受。1999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刚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这才过去几个月啊!1999年7月,对法轮功的文革式迫害就汹涌而来!
法律在本质上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而不是政党打击迫害人民的工具。路,有两条,摆在了黄锦春面前:一条是放弃真善忍,然后一边践踏着法律,甚至坐在法官的位置上审判法轮功修炼者,一边升官发财;另一条是坚持真善忍修心向善,同时也就意味着可能被单位开除、被监禁、坐牢甚至失去生命。1999年9月19日,黄锦春北上北京上访,被尾随而来的公安及单位人员押回本地,随后以“妨害社会管理”罪关在北海拘留所十五天。
北海市中级法院见黄锦春态度坚定,便在11月8日将黄锦春开除。但犯罪分子只有把现场证人除去才会感到安全。虽然中共当局能够把黄锦春从法院开除,却无法把黄锦春曾经是一名法官这个历史删除。而一名修炼法轮功的法官,就象是中共犯罪的现场证人,其存在的本身对中共这种黑社会强盗做法就是一种威胁,于是中共北海用谎言和利益暗中蒙骗黄锦春家人,让他们“配合”当局对黄锦春实施所谓“精神拯救”。
1999年11月15日,两名警察来到黄锦春家,叫黄锦春跟他们走。黄锦春以为是“例行公事”又叫去问话,就跟着他们出去。上车后他们就把黄锦春直接押到广西自治区龙象山精神病院。
黄锦春警觉起来,问道:“你们把我送来这里什么意思?”
两名警察回答说:“这是公安厅领导的指示,让你在这里检查休养几天。”
就这样黄锦春被禁闭在精神病院。该病院属于封闭式强制治疗所,病人一有抗拒就使用暴力,或殴打或捆绑。黄锦春被关在这里后,也没有做过任何检查鉴定,一直被强迫打针吃药。
黄锦春责问这里的医生护士道:“我没有病,你们也没有对我做过任何检查鉴定,为何强迫我打针吃药。”
医生护士回答说:“没病怎么会来这里!”
黄锦春说是被公安押送来的。
他们回答说那就说明你有病才有人送你来这里。
黄锦春从精神病院回来后,把自己的这段经过写了出来,向国际社会公开。黄锦春说:“由于药物的作用,我整个人浑身无力,昏昏欲睡,但却又坐立不安,一整天都处于这种状态。他们还取笑我,说你不是炼法轮功的吗?看你法轮功厉害还是我们的药物厉害。但我都一直忍着,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几天后,身体和精神状态才慢慢恢复。由于我继续炼功,他们知道后又给我加大药量,再炼功,再加药,我就这样一直度过了两个多月……”
美国国务院在2002年人权报告中提到了黄锦春的案例,其中写道:“他是北海的一名法官,1999年11月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单位开除,之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到年底,一直呆在里面。虽然没有报道说他有任何精神病的症状,但每天都要给他注射强镇静剂。”美国的人权报告还概述了中国仍然用秘密的精神病院监禁“持不同政见者”和其他攻击对像,这些地方通常叫做“安康”协会。这些机构被用来毁灭个人的意志,同时,又利用宣传工具对外说这些人都精神不正常。
亲爱的读者,到底中共得了精神病还是黄锦春得了精神病?
2001年6月4日,为了加重对法轮功的迫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了第二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其实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迫害、讲真相常用方法而针对性地设计出来的。2001年,黄锦春被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为法律依据开庭。当黄锦春在法庭上指出法官所引用法律条款错误、并为法轮大法辩护时,时任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判长刘付超指着黄锦春暴吼道:“闭嘴,你马上闭嘴!这里我说了算,不让你说就不让你说,还不闭嘴?还说?!”
后黄锦春被判有期徒刑3年。同年,北海中级法院还有一名修炼法轮功的法官覃文杰也被判刑3年,送广西黎塘监狱一监区迫害。
打着法律名义将“党利益”至于一切之上,在“迫害”中恬不知耻地说“法律”,这就是中共“依法治国”的本质!
2、“610”
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成立“防范与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政治局常委李岚清任组长,政法委书记罗干和中宣部部长丁关根任副组长。因这一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成立于6月10日,所以中共内部就简称其为“610”。
1999年7月19日晚,中共中央召开了各省党委主要干部会议,江泽民在会上讲话,对即将实行的迫害法轮功运动进行总动员。对于江泽民要迫害法轮功的事情,时任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早有耳闻,也知道中共中央高层就这件事情有不同声音,其他常委都反对。
《美国之音》2009年9月10日援引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的报告说,“朱镕基两次在政治局常委会上同江泽民进行了争辩,认为如果对法轮功问题不谨慎处理,就会激化矛盾。”但江泽民上纲上线,用“亡党亡国”来胁迫其他人就范。
一旦戴上“党性”帽子,曹伯纯立刻之间就象中邪一般,脑子里除了“党性”就没了人性,除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不向道德良心看齐。1999年7月20日后,广西自治区当局成立了610领导小组,由广西自治区委常委、省委副书记陆兵任广西自治区610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书记彭祖意、宣传部部长潘琦任610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振贤任610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广西自治区610办公室挂靠政法委,内设秘书处、协调处。
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全国各地各级党委,直到乡镇,都要成立“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下设“610办公室”。例如,2010年8月12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龙潭乡委员会下发了一个调整该乡610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龙潭乡610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朱学超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长兼龙潭派出所所长杨奇军担任,其它成员包括乡党委宣传委员白双文、乡武装部长张瑾、龙潭司法所负责人严丽娟、龙潭乡中心小学校长万有才、龙潭派出所副所长马正清、警察黄灵,以及龙潭乡下属所有村党支部书记。该通知最后写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潭派出所。”
上面这一长串几乎包括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龙潭乡所有干部的名单,为的不是解决老百姓生活问题,而是为了迫害乡里那些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
从此,在遍布全国的610这个超级权力机构直接操纵下,对法轮功的“文革”式造谣和迫害在全国大规模地上演了。
3、用“恶魔”两字也无法道尽
(1)
中共历史上,要想打倒谁,不出三天就能把谁打倒。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初,也曾宣称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但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文革式迫害之下,早已远远超过了3个月,但谁也没有倒下!眼看2001年的联合国人权会议就要来临,江泽民迫切需要一个重大事件为自己解套。于是,罪恶的策划在暗中进行着……
2000年10月11号,明慧网收到一条来自中共内部的消息,题为《邪恶势力计划制造自焚假相》。这条消息首次披露中共正在计划制造自焚假案以嫁祸法轮功的阴谋。
2000年12月,明慧网又收到一篇关于自焚阴谋的报道,题为《警惕‘扮演法轮功’的阴谋破坏》,这篇报道明确说出了中共将在天安门搞自焚阴谋。
果然……
2001年1月23日,大年除夕日,天安门广场上游人不多,全国人民正要除旧迎新之时,突然间人们从电视上、各种媒体上看到天安门广场那让人震惊的自焚一幕。新华社声称,在2001年农历新年除夕下午2点41分,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东北侧,王进东首先点燃火焰,“4名警察立即取出灭火器”,“不到一分钟,迅速扑灭了火焰”。几分钟后4名女子在纪念碑的正北侧点火,一分半钟后,火焰被熄灭,整个事件不到7分钟。其中1人当场死亡,4人烧伤。与此同时,还有两人自焚未遂。有两对母女,包括当场死亡的刘春玲和她年仅十二岁的女孩刘思影。中共喉舌媒体着力强调说这些人是法轮功学员,为了所谓的“圆满升天”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有了自焚事件这个新鲜弹药,中共全国宣传机器马上重新开足马力,又是一轮铺天盖地的宣传。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明真相的学生,就这样在中共舆论造假、蒙蔽、挑动之下,仇恨被煽动起来了。
(2)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禁止杀生和自杀,怎么可能去自焚呢?
海外法轮功学员通过对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有关自焚案的录像进行慢镜头播放和分析时,不仅看到破绽百出,而且霍然发现惊人的秘密藏在放慢速度的镜头中:这个“自焚”事件完全是由中共导演的一场有预谋的骗局。刘思影的母亲刘春玲是被烧死的吗?其实不是,是警察在现场用凶器打死的。CCTV录像慢镜头显示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在灭火的时候,在刘春玲的头部附近出现了一只用力抡起的胳膊,重物击打刘春玲的头部,造成刘春玲双手扬起,突然倒地,还从刘春玲身上快速弹起了一块条形物。
自焚骗局发生之后,2001年2月4日,《华盛顿邮报》在头版发表题为“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的调查文章。华盛顿邮报记者(Phillip Pan)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刘不是开封本地人,是从外地到河南的,有个老母亲和十二岁的女儿,无依无靠,在酒吧打工为生,而且常常打母亲和女儿。这些都不象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
一个手握公权力的政党为了达到其政治目的,居然可以干出这种丧尽天良之事,其邪恶用“恶魔“两字也无法道尽。2001年8月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第53届会议。在大会的第三项议程“司法正义的实施”中,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及人权侵犯的问题再一次被讨论,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2001年8月3日发言中谴责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及人权侵犯。之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8月14日在会议第六项议程中再次发言,强烈谴责中国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IED八月十四日的声明中说:
“我们在八月三日的发言中描述了我们对法轮功的观察了解。中国政府代表在随后的答复中企图以诬陷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来为其国家恐怖行为辩护。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家庭破裂。伤害生命的不是法轮功,而是极端残暴的酷刑、精神病院里的摧残、劳改营的奴役、以及其它类似的迫害。正如‘国际先驱导报’八月六日报导,连中国政府都承认施行酷刑折磨以消灭法轮功的政策。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
IED的发言引起轰动,许多人前来索取声明的文本和自焚真相的录像。IED的这个声明也进入联合国官方的记录。
(3)
为响应中共中央在天安门导演的自焚事件,中共全国各地610组织也纷纷制造类似事件以配合造势。
2001年4月18日,湖北麻城白果镇冯家山女性法轮功学员王华君在麻城市公安局里受尽折磨,被打得奄奄一息,然后警察将昏死过去的王华君抬到了市政府大楼旁边的金桥广场上点燃……王华君被活活烧死时年仅三十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参与此惨案的中共当局人员有:麻城市公安局一科颜桂山,麻城鼓楼派出所戴永学,邹向东,白果镇徐世前、邱源清、鲁性辉、戴宏辉。
2001年7月,广西中共当局也炮制了一出“骆贵立自焚事件”,然后,广西当局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群众批斗法轮功。广西第一劳教所作为当时广西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也迅速组织了所有法轮功学员观看骆贵立“自焚”事件,然后要求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看完后都要写揭批。骆贵立是梧州人,按照报道所述,骆贵立是在1996年14岁的时候就在梧州炼法轮功,可是,1996年法轮功刚传入梧州不久,当地炼法轮功老学员不多,炼也是以年龄大的、因为有病而开始居多。被关在广西第一劳教所的梧州当地法轮功老学员都说他们炼功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当时还是14岁孩子的骆贵立炼法轮功,这个人一定是假的。结果“骆贵立自焚事件”的相关报道警察再也不敢放了,也不敢叫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写“揭批”了。
在中共这种体制之下,在中共“党性”和“利益”驱使之下,杀人放火什么事干不出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刚结束,媒体就曝光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警察李才坤策划的假抢劫案,并且假劫匪还被警察李才坤一枪爆头。一名区区派出所警察就能干出这种事。这一切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中共这只恶魔。
(4)
北海、广西、全中国……可怜了中国老百姓,在被中共完全剥夺了知情权的舆论控制之下,被中共欺世谎言蒙蔽了还不算,甚至仇恨法轮功学员的心理也因此被煽动起来。
2002年10月,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法轮功学员林莲的丈夫因为被中共舆论宣传所毒害,在中共媒体和当地政府人员的教唆之下,狠心地将自己妻子继续修炼法轮功情况向当地公安局举报,随后导致妻子林莲被银海区610人员王新、黄友、李文波、李创杰等绑架,关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
南宁市武鸣县张正虎因为被中共舆论所毒害,同样将自己妻子牟林凤修炼法轮功的事情向中共当局进行举报。于是,2005年4月7日早7点多钟,由武鸣县里建供电所书记覃韦良带路,里建派出所约8人闯入牟林凤家将其带走。牟林凤的女儿张琳见此奋力阻拦警察,也被强行带走。牟林凤母女被带走后,派出所警察还当场表扬牟林凤丈夫张正虎说:“配合得不错”。5月5日,牟林凤被武鸣县610当局决定劳教1年,押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当知道妻子因为被自己举报而劳教1年后,不知张正虎是否后悔过?
在文化大革命那个悲惨时代,在党性的奴役下,为了政治前途,为了利益,儿子举报父亲、妻子举报丈夫、朋友举报朋友这种丧尽人伦的行为,被视为正常。今天,在迫害法轮功这个事情上,这种丧失人伦的行为就这样再次重现了。
2001年8月3日,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及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等7个部门联合“表彰”了30个集体和68名个人,这些人来自广西14个地市的公安、教育、妇联和科协等,说是“取得了同‘法轮功’斗争的重大胜利”。这是一场通过制造自焚假案嫁祸法轮功、然后通过舆论控制人民的“胜利”,也是中共让谎言变成“事实”的再次“胜利”,带动了那些被毒害的群众参与其中,从而使得这场迫害不仅仅是江泽民一个人的事,也不仅仅是中共这一个政党的事,而是演变成政府、各企事业单位、民众都在参与迫害之惨事。
2004年4月初,桂林市女法轮功学员唐××在复印店复印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店主威胁要举报。当地法轮功学员黎彦枝知道后,因为认识店主,即自告奋勇前往复印店向店主讲真相,希望其不要举报。结果店主连黎彦枝也一同举报,导致黎彦枝被判劳教3年,押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4年4月初,桂林市橡胶设计院退休职工、50多岁的高级工程师刘耀明,在散发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学生看到并举报,三天后遭当地公安劫持,于2004年4月13日被强行送入广西第一劳教所劳教两年。
2006年5月,广西玉林铁道系统炼法轮功使癌症痊愈的姚南凭,到原单位玉林铁路货房向昔日同事张建雄讲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劝其不要相信中共编织的谎言,被张建雄把此事报给货房书记毕思浩,毕思浩又立即向公安局举报姚南凭,结果在6月1日这一天,南宁铁路公安处一科袁华等人将姚南凭绑架进南宁铁路看守所,然后于9月28日由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庭,10月11日做出判决,判姚南凭五年徒刑。
约30岁的钦州法轮功学员陈自卫,2008年11月到农村发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农民举报,即遭警察绑架,先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做奴工一个月,然后在12月送广西第一劳教所劳教二年。
法轮功学员韦秀表系河北无极县人,2009年3月去广西南宁走亲,3月7日上午10时因在江南区华联超市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店员举报,遭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劳教一年。
黎彦枝3年、姚南凭5年,刘耀明2年,陈自卫2年,韦秀表1年……群众斗群众,就这样被煽动起来了。
面对这些牢狱之灾,举报黎彦枝的复印店店主,举报姚南凭的昔日同事张建雄、毕思浩,举报刘耀明的学生,举报陈自卫的农民,举报韦秀表的华联超市店员,当他们知道这些人因为他们举报而要遭受如此残酷迫害,是否会后悔当初自己的行为呢?特别地,当他们知道这些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监狱还要遭受酷刑折磨的时候,他们的心是否有些少的触动?
4、迫害升级
2001年1月底,中共以天安门广场自焚假案为契机,对法轮功新一轮的全国性迫害开始了。3月,在时任广西自治区委副书记、610领导小组组长陆兵的部署下,以反复让法轮功学员观看天安门自焚假案录像为主要内容的洗脑班,分布广西各地。
百色地区共有12个县区,田林县是其中一个。就在2001年3月这一个月,就在田林县这个县,明慧网就录得7例田林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洗脑班迫害的案例,他们是田林县法轮功学员李云翼(男)、黄珍珍(女)、江显宗(男)、黄秋波(女)、岑卫红(女)、班秀花(女)、李翠荣(女)。
玉林地区有6个县市,陆川县是其中一个。就在2001年3月这一个月,就在陆川县这一个县,陆川县马坡农场64岁的退休职工陈永芳,与陆川县横山乡52岁的农民吕桂端被中共洗脑班迫害致死。
北海地区共有三区一县,银海区属于其中一个,银滩镇也只是银海区里的其中一个镇,龙潭村属于银滩镇里的一个乡级单位。在2001年3月这一个月,就银滩镇龙潭村这么一个小乡村,明慧网就记录到18例法轮功学员在这段时间被关在龙潭村村公所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的事实(具体见“附件2:2001年3月被龙潭村公所洗脑班迫害名录”)。这些被龙潭村公所洗脑班迫害的银滩镇法轮功学员中,年龄最大66岁,最小31岁,女性为主,被洗脑班关押迫害时间从8天到一个月不等。
就这样,接着天安门自焚造假案的宣传造势,对法轮功学员的新一轮迫害迅速在全国升级。
图15统计结果显示,在广西13年迫害中,共出现了四个迫害致死案波峰,分别发生在2001、2003、2005和2009年。其中2001年是最高峰,有24%的迫害致死案例发生在这一年。 |
另外,我们从明慧网整理出广西地区443例发生在2000年至2001年的迫害案例,其中228例发生在2001年。
图16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拘留和劳教是广西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主要迫害手段,可是到了2001年,拘留从87例猛降至20例,而劳教则从86例迅速升至142例,成为中共当局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另外,图16统计结果还显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手段中,洗脑班迫害从2000年的9例突然上升到2001年的42例,是所有迫害手段中升幅最快的。 |
美国政府2008年的《宗教自由报告》中提到,中国的劳教所里,有一半以上的人员是法轮功学员。还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被注射不明药物。无计其数的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经历可怕的强制洗脑。因为不放弃信仰而在求职、下岗、升学、出国、提干、住房等各个方面受到的不公待遇,已经成了法轮功学员日常的生活了。
百色市田东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广西田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的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预计于2012年1月投水调试。2011年,该污水处理厂面向百色市生源地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资格审查”一栏规定,“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转公安、计生、610办等部门审查。”
都2012了,连污水厂员工招聘都要经过专门迫害法轮功机构610办公室的审查!难道只要炼了法轮功就不是中国公民了吗?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5、玉林之痛
毕竟江泽民对法轮功发动的是一场真真实实的迫害。这场迫害在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以个人之私、挟中共暴戾之气、举倾国之力迫害下来,可想而知,那些在其中不肯退缩而被迫害的无辜法轮功家庭所承受之痛将是多么巨大。
孔荣清一家四口,丈夫杨玉荣,大儿子叫杨伟,1975年生,玉林市邮电局工作,小儿子叫杨东,1978年生,正在北京清华大学读书。除了杨玉荣,一家三口修炼法轮功。
1999年10月,杨伟到北京上访被劳教三年。2001年正月十四,孔荣清被关押在玉林第二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又被直接转到玉林市610机构举办的洗脑班强制精神洗脑一个多月。当孔荣清从洗脑班回到家时,其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小儿子杨东已被中共当局直接判劳教3年,押送广西第一劳教所迫害。
因为杨东和杨伟是兄弟,所以劳教所把两兄弟分配到不同劳教大队,杨东被分到四大队,该大队长潘丛凯、副队长吴永承是广西第一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人员。杨伟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从其他犯人那里知道了这个消息,并且也了解到弟弟在劳教所遭受到了非人折磨,其程度,当杨伟从劳教所出来后说,杨东在劳教所受到的迫害,是广西地区被迫害最严重的其中一个。有一次母亲孔荣清来劳教所看望杨东,看到他手上还有明显的烟头烫痕,几乎不敢相认!
2002年底,孔荣清、杨玉荣老两口心中终于有了些少的宽怀,杨伟从广西第一劳教所回家了。不久,原单位玉林邮电局通知他回去上班,但却遭到玉州公安局阻拦,理由是杨伟在劳教所没有放弃修炼法轮功。杨伟因此失去工作。但与失去工作相比,更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到孔荣清老两口身上。2003年,杨伟被玉林市中共当局再次判劳教2年,送回广西第一劳教所。
失去了杨伟,好在杨东在2004年也要劳教期满回家了,这让老两口对生活有了些盼头。可是,就这点盼头转眼间变成了噩耗:杨东在劳教所被折磨精神失常,已经被送到玉林市退复军人医院治疗。又是这个“玉林退复军人医院”—-林铁梅就是在这间医院被迫害致死的!
2005年,杨伟第二次劳教终于期满回家,而且,劳教所也正式通知他们,让他们于2005年12月27日把已经精神失常的杨东接回家。可是,2005年12月,在玉林市610部署下,玉林市玉州区刑侦大队副队长钟原带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何爱萍、黄若观,紧接着610当局于12月20日晚再次抓捕了杨伟。
2005年12月27日,孔荣清把杨东接回家,此时,正是杨伟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七天。虽然杨玉荣没炼法轮功,但看到家人6年来不断被中共当局残酷迫害,回家的儿子不正常,正常的儿子又被抓捕,杨玉荣再也挺不过去了,于2006年正月初六病倒,正月十六去世。孔荣清给老伴办完后事之后,一个人一边带着精神失常的小儿子,一边请律师帮杨伟与中共当局打官司。
何爱萍的丈夫在中共迫害压力之下与她离了婚,黄若观妻子李小梅前段时间才被中共当局迫害死,而原本幸福的孔荣清家如今一位死去,一位精神失常。面对这一出出人间悲剧,2006年10月8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仍然对何爱萍、黄若观、杨伟三人开庭。玉林市地区很多法轮功学员和群众听说了这个消息,自发地来到法院门口声援。在审判庭上,何爱萍、黄诺观、杨伟三人当庭否认所有指控,那些来旁听的人也无不为他们家庭的不幸而不平,议论纷纷,最后使得审判无法继续下去,法庭只好赶紧宣布庭审结束,草草了之。
玉林市610办公室知道了这个情况,于是指示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于2006年10月10日秘密审判何爱萍,黄若观,杨伟三人,不对外公开,甚至连孔荣清为杨伟请的辩护律师也不通知。直到2007年1月24日,杨伟的律师才被告知,法院在1月17日宣布了判决结果,杨伟7年,何爱萍9年,黄若观5年。杨伟不服判决,向玉林市中级法院上诉。但上诉很快就被玉林中级法院直接驳回。
可以非常肯定的是,如果没有中共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孔荣清一家四口至今一定是玉林市幸福美满的家庭,杨玉荣也不会死去,杨东也早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
广西地有多大,到底能容多少罪恶?
广西地有多厚,到底能承受多少苦痛?
在偌大的中国,到底有没有机构敢站出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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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之五】评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
[VIDEO] 连环画音像片:评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