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9, 2012

王立军案一审开庭 检方避重就轻




【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讯】四川成都市中级法院,17、18两天开庭审理了重庆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案,检方起诉的罪名包括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项,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民间法律人士分析认为,检方对王立军指控的罪名来看,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成都市检察院对王立军所提出四项指控,包括一、他包庇谷开来杀人;二、他叛逃外国驻华领馆;三、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侵犯公民权益;四、非法受贿305万多元。广东律师唐荆陵认为,检方对王立军的指控有避重就轻之嫌。
广东律师唐荆陵:〝这实际上按照他最初出事的时候,可能对他最严重的指控就是说,他参与就是说那个器官买卖啊或是说泄漏国家机密,就是说他可能掌握了体制内重大的一些人权迫害方面的机密,把这个机密就是说带出去了,如果是有这样的指控那么情况会严峻很多,但是目前公诉方所出的指控不包含这些内容。〞
另外,公诉方指称王立军后来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有重大立功表现;以及他叛逃后自动投案,因此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北京律师韩志广:〝检察院提出4个罪名,哪个罪名都没有死刑,最后的累加最多也就是个无期,但是只要其中有一个罪名能够构得上死刑,也可能判处死刑,判处死刑如果来说他确实有立功表现或者说有自首,这样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他可以判处死缓也可以判处无期,这个就是在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
BBC引述北京法律专家金晓鹏的分析说,在中国像这样类型的案件审判结果都是有事先安排的。王立军被控的四宗罪,〝既要定罪,又要从轻,这就是他们总体的安排。〞金晓鹏认为,王立军案件的审判在有意避开薄熙来。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施怡君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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