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 2013

江泽民其人— 第廿一章:全球起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 (三)

除了江泽民本人外,江泽民的追随者也在各地遭到起诉。他们很多人是随着中共代表团外出访问,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些迫害者遭到了起诉,其他无关或者没有积极参与江迫害政策的代表团成员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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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一章:全球起风云激荡 法网恢恢无处可藏 (三)
6.被判罪的中共高官
除了江泽民本人外,江泽民的追随者也在各地遭到起诉。他们很多人是随着中共代表团外出访问,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些迫害者遭到了起诉,其他无关或者没有积极参与江迫害政策的代表团成员都没事。
2000年以后,美国的一些地方法庭对类似案件陆续作出了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
第一个被起诉并判罪的中共官员——赵志飞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第二号人物赵志飞是第一个被起诉的中共官员。“610办公室”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机构。
赵志飞在2001年7月访美时在纽约曼哈顿酒店接到法庭传票和起诉书。他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及其它粗暴违犯国际人权法案的罪行迫害湖北省的法轮功学员。赵志飞收到起诉书时问了两句话,第一句就是“这是什么?”当委托人给他解释完后,赵志飞的第二句话就是“我还能离开美国吗?”可见其心虚至极。当得到“可以”的答复后,赵志飞再也无心访问观光,匆匆结束行程,第二天就乘机返回中国,迄今再未踏入美国一步。
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对赵进行缺席审判,判定赵志飞虐杀法轮功学员,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罪名成立。
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被判有罪
2002 年2月7日,正在盐湖城参加第十九届冬季奥运的北京市长、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刘淇在美联邦地方法院被正式起诉,诉状指称北京警察在刘淇的允许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系统的迫害。共有六名在北京曾被严重殴打及遭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控诉刘淇。刘淇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及剥夺宗教和信仰自由等罪行。另一被告是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
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判刘淇和夏德仁二人有罪,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对刘淇有罪并且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裁定报告后来送交高一级的地区法官审定。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北加州的旧金山区域联邦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于 2004年12月8日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这个决定肯定了现任官员无论其职位大小如果犯下反人类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则。
第一个败诉潜逃的中共驻外使节——潘新春
为了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海外迫害政策,中共驻加拿大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2003年5月1日在当地英文报纸发表文章攻击多伦多商人、法轮功义务发言人乔·契普卡。
2003 年8月,契普卡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契普卡表示,在潘发表的文章中使用了“心怀不轨”、“别有用心”及“邪教分子”等中国官方攻击法轮功的词汇。契普卡说,“中国官员的这种煽动仇恨的行为是对加拿大人价值观的嘲弄,同时也是对宪章赋予我们的权利的嘲讽。”
因诽谤罪被控上法庭的潘新春天真地认为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无论干什么都可以获得豁免权,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最后遭到缺席庭审。
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有罪,并判1000加元象征性罚款和10000加元的原告法律诉讼费用。契普卡仅要求1000加币赔偿金是因为他要明确表明他控告潘新春诽谤是因为原则而非金钱。
江泽民为了把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国,灌输给所有驻外使馆工作人员一个错误概念:“中国驻外使馆的领事无论干什么都可以获得豁免权”。但是,2004年2月3日潘新春被判有罪成了反驳江谎言的有力证据。
2004 年7月14日,由于潘拒付罚款,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向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中国银行发出扣押中国副总领事潘新春相应资产的通知。2004年11月16日,法庭传讯潘并进行资产审查,要求他说明其资产现状以及不遵守法庭命令的理由,并要求潘必须对法庭宣誓。不过,16日当天潘新春没有在法庭出现。后经加拿大外交部官员证实,潘新春已逃离加拿大躲到中国去了。
2004年11月16日,原告乔.契普卡委托律师书面致信加拿大外交部长派迪格如,要求宣布潘新春为不受欢迎的人。就这样,潘因为盲目执行江的命令去诋毁法轮功而毁了自己的整个事业前途。
这是世界上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一个中共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桩中共外交官由于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遭连环起诉的罗干
中共政法委书记、中共“610办公室”负责人、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是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中最卖力的人。
罗干在99年之前就试图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在江泽民镇压无力维持时又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欺骗了很多不明真相的大陆民众。罗干去到哪里,那个地方对法轮功的迫害就会加重。最近网上广泛流传的高蓉蓉被迫害致死案件,就与罗干直接插手有关。原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高蓉蓉在龙山劳动教养院被连续电击6-7小时,完全毁容。坚强的高蓉蓉后来在正义人士帮助下摆脱了监禁,但罗干亲自下令搜查报复。极度虚弱的高再次被绑架至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2005年6月16日,饱受迫害之苦的高蓉蓉离开人世,时年只有37岁。
从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罗干在海外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控告14次,被告地包括比利时、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冰岛、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加拿大、智利、玻利维亚、秘鲁和日本。
2003年9月7日起罗干访问欧亚四国:冰岛、芬兰、亚美尼亚及摩尔多瓦。期间罗干遭到连环起诉,由此而创下了历史之“最”:在到访的所有国家均遭到起诉,成为有史以来出访期间遭到起诉最多的中共官员,也是除江泽民外,在海外被起诉最多的中共官员。
罗干的610头目角色和其人权记录,使得人们把他和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头目等同看待,对于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来说,对于这类人物,民众“自本能的非常厌恶”,罗干在海外名声之差可想而知。
罗干抵达芬兰前一天,芬兰的《首都日报》头版和国际新闻版刊出以罗干出访芬兰、法轮功控中国高官“群体灭绝”为主题的文章。芬兰民众通过媒体报刊不断地向这个“有不好人权记录”的中国客人发出“不欢迎”的呼声;而芬兰的司法部及外交部先后做出解释说:罗干只是来参加芬兰的节庆,并不是真正邀请罗干来芬兰访问 –谁也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套近乎。
冰岛民众在罗干到访之前曾透过媒体公开发出抗议,质问道:“为什么这样一个践踏人权的人竟被邀请到欧洲来?”而冰岛官员则表示说,是罗干主动要求他们邀请的,冰岛政府对此也感到措手不及。冰岛最高法院院长古德兰·阿兰斯多特甚至在冰岛电视上评论说:“他(罗干)亲自要求与法院院长会面。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和我谈话或他想要跟我谈什么。”罗干被人家揭了老底,气得喊着要杀人。
但是没有人格的人,谁都不会拿正眼瞧,就连小小的摩尔多瓦,当地一家著名报纸还刊登了大篇幅文章,标题是:“摩尔多瓦总统邀请了实行‘群体灭绝’的朋友。”
第一位被迫出庭的中共高官——陈至立
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江泽民的死党陈至立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人权律师送上当地法庭,她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和虐杀,并于7月19日被迫出庭应讯。相对那些收到法庭传票后迅速消失、遁回国内的中国官员,在坦桑尼亚以贵宾身份进行外交访问的陈至立,在被访国的法庭上没能找到回避的藉口,成为来不及隐遁而被迫上庭的第一人。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极为凶残。她利用职位之便,有系统地向学生灌输“仇恨及镇压法轮功有理”的思想,并直接导致教育界大量炼法轮功的学生、教职员工被关押,至少61人被迫害致死。
2004年12月7日,坦桑尼亚法庭对陈至立被控酷刑和虐杀罪进行了初步司法审查。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
被通缉畏罪越境潜逃的省委书记——苏荣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在吉林期间,苏荣任“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省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在非法镇压开始时,苏荣就积极表态支持并主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罚。
2004 年11月4日下午,苏荣在随吴邦国进行国事访问后返回酒店途中,接到赞比亚高等法院工作人员亲自送来的法院传票。他被法轮功学员指控在担任吉林省中共 610办公室头子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谋杀、酷刑折磨和侮辱罪行。接到传票后,苏荣不得不脱队滞留在卢萨卡等候传讯。
11月8日,因苏荣未能如期出庭而被控“蔑视法庭罪”。11月13日上午,赞比亚高院开庭审理苏荣被诉案,因苏又一次缺席而未果。之后赞比亚警方发出通缉令,逮捕苏荣。经过长时间的搜寻,在苏荣的藏身处——赞比亚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发现他的衣物及个人用品等,但未能找到苏荣本人。苏荣曾下榻过的酒店记录显示,他 11月8日下午2点退房,此后销声匿迹。
据悉,苏荣在经过近十天的藏匿和逃亡生活后,在赞比亚警方的通缉中,越过池荣迪边境来到津巴布韦,后潜逃至南非,并于2004年11月15日乘晚间航班逃回中国。另据可靠消息来源称,面对赞比亚之行的这段特殊“出访”经历,苏荣表示,不会再轻易到国外出访。法轮功学员表示,不会放弃法律追究迫害参与者、身为省级官员的苏荣,他们将把这一案件提交到海牙国际法庭。
今日镇压法轮功的直接指挥者——刘京
刘京是现任公安部副部长、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副主任。随着对法轮功成员血腥迫害的加剧,刘京的名字已经在网上成为一个中共的超级打手和专制屠夫的代号。
刘京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早在刘担任昆明市市长时,曾庆红就请他利用任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时和邓朴方的关系找邓朴方谈话协助搞倒杨家将。因此,刘京是参与江泽民搞倒杨尚昆、杨白冰行动的重要人物。这种特殊关系可以解释为什么刘京后来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和公安部副部长,成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了解刘京历史的人都知道他为人的凶狠。1966年文革开始,刘京是北京工业大学三系的学生。仗着高干子弟的背景,他很早便被工大党委发展成为学生党员。然而,刘京和他同样有高干背景的同系同学谭力夫一样,在政治上都早已经野心勃勃。1966年6月刘少奇和邓小平派遣以杜万荣为首的工作组进驻工大,他们立即意识到这是他们在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机会。对于一手培养他入党的旧党委,刘京立刻组织了一帮高干子女把他们打成“黑帮”,并昧着良心指责工大党委“歧视和迫害干部子弟”。在工作组的培养下,刘京成了工大“文化革命委员会”的主任,谭力夫则当上了红卫兵总队长,一时间成了工大校园里炙手可炎的人物。斗“黑帮”,打教授,整反对工作组的师生的黑材料,进而把他们打成“右派”……总之,工大校园内哪里有迫害、有暴力,哪里就有刘、谭两人作为指挥者的身影。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工大被刘京领导的“文化革命委员会”打成“黑帮”、“右派”的师生有三百人之多。
在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刘京一方面直接推广并执行江泽民、罗干的迫害命令,包括下达开枪令,大规模抓捕、虐杀法轮功学员,推动、指导给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等;另一方面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污蔑对法轮功的不实之词,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美化和赞扬,为这场镇压辩护。因积极打压法轮功,刘在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不但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而且升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2004年3月和2004年11月,刘京在加拿大分别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提起民事与刑事起诉。